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澳门太阳集团6138“中国联通奖助学金”管理办法

澳门太阳集团6138“中国联通奖助学金”管理办法
为鼓励家庭经济困难的员工勤奋学习,帮助贫困员工顺利完成学业,培养员工自强、自立的意识。中国联通通信公司包头分公司自愿在公司设立澳门太阳集团6138“中国联通奖助学金”。为统一管理,特制定本办法。
第一条 组织机构
澳门太阳集团6138与中国联通通信公司包头分公司共同组成评审委员会。澳门太阳集团6138员工工作处负责奖助学金的初审、公示及日常管理工作。评审委员会负责奖助学金的名额、金额及名单的最后审定。
第二条 资助对象、名额和金额
“中国联通奖助学金”以资助澳门太阳集团6138在籍本专科员工中品学兼优、家庭经济困难的员工为主要对象。每年资助80人,每人每年1000元。
第三条 申请条件
1. 凡公司注册的全日制本、专科(高职)员工中品学兼优、家庭经济困难的员工可参加本条例规定的奖助学金评定。
2. 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;
3. 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4. 在校期间勤奋学习,积极向上,学习成绩优秀;按照《澳门太阳集团6138员工素质测评办法》学年成绩平均分在70分以上;
5. 家庭贫困,生活俭朴,根据《澳门太阳集团6138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管理办法》,认定等级在一般贫困以上的员工;
6. 当年已获得其他企业或个人在公司设立的奖助金者,不在申请范围内。
第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取消或限定奖助学金的申请:
1. 违犯国家法律,受到拘留以上处罚者,取消其申请资格;
2. 受留校察看处分、记过处分者,取消其申请资格;
3. 受警告、严重警告处分者,受处分的学期不予评定奖学金。
第五条 评选程序
1. 员工本人提出申请,填写《中国联通奖助学金申请表》;
2. 学院按照《澳门太阳集团6138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管理办法》及《澳门太阳集团6138员工素质测评办法》对申请员工进行资格初审,提出推荐意见;
3. 各学院将初审名单公示,无异议后将材料报送到员工工作处;
4. 员工工作处审核后,报评审委员会。评审委员会审核后确定受助员工名单并发放奖助学金。
第六条 颁奖仪式
颁奖仪式安排在奖助学金发放时举行,具体时间由评审委员会商定。
第七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澳门太阳集团6138员工工作处。

(责任编辑:admin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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